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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買不可的理由




★高響音質,重低音效

★燈光溫暖柔和,有助入睡

★輕觸即亮,可當小夜燈

★觸控式三段亮度暖光照明,輕鬆切換

★七色彩光+音樂律動變色模式

★可免提通話,可插卡播放




























商品規格

圓型小夜燈七彩燈藍芽音箱

型號:K2-B

尺寸:95*120mm

輸入功率:5W

電源:DC 5V 0.5A

LED燈功率:1.6W

電池容量:2200mAh

充滿電後,正常音量(70%)可持續播放10小時左右

臺燈最高亮度可使用10小時,最低亮度可使用達120小時

NCC證號: CCAJ16LP1532T0








商品包裝出貨實際樣式










原產地


中國(台灣監製)


NCC合格標籤: CCAJ16LP1532T0












相關法規條款






  • 電信法49條第3項規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非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不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


  • 電信法65條第1項第10款及第2項規定,擅自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未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其器材之一部或全部。


  • 電信法50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審驗合格標籤及符合性聲明標籤專屬取得型式認證證明者及完成符合性聲明登錄者所有。


  • 刑法第211條規定,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商品訊息簡述: 舞動炫彩音樂節奏~?輕巧方便攜帶!觸碰音箱隨即變化色~,整個城市都是你的搖滾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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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新大學廣電系教授兼副校長陳清河 分享 facebook 針對這次端出的「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我有五點觀察。首先,草案同時提出「媒體壟斷」與「多元維護」兩個字眼,數位時代來臨,過去不管是垂直或是水平整合,外界一定會推論其中有弊端。然而,過去規定是防弊重於興利,政策經常自我矛盾。未來必須深入看產業現況,想想媒體為何會結合,不能關起門來推論。媒體匯流是時代潮流,現在各國都在談寬頻匯流,企業發展到某個程度,就會整合內外部資源進行全球化與多角化經營,但國內瀰漫的氣氛,卻是遇到媒體整合就貼標籤,認為這企業一定會做壞事。你不能又要媒體生產出好內容,卻限制它什麼都不能碰。前些日子有朋友給我看今年中國大陸媒體發展的數字報告,一到六月電信業務成長百分之五十三點五,我們卻仍裹足不前。再看到國內OTT(over-the-top)產業的發展,哪個國家像我們發展的這麼辛苦,整個產業不只受限於防弊法規,更是故步自封,讓產業環境在原地滯留。媒體壟斷這字眼,在過去單一媒體—廣播、電視、雜誌等都是單獨算的時候,是沒有問題的。今天有很多OTT進來,網路影音產業在發展,面對這環境,不能因為沒辦法管,就把原本合法的產業管到完全沒辦法動。這是應該管的不管,你現在可以讓它有一點空間,卻不讓它走,媒體壟斷這帽子扣得太大。最後是台灣的法律真的很不安定,過去告訴你這件事情可以做,現在說不行做,要溯及既往。然而,「溯及既往」代表今天的法律不安定,不必談信賴保護。從法律觀點來看,例外才要溯及既往,而今國內法律環境的不安定,是我們面對的最大困難。(本文由世新大學廣電系教授兼副校長陳清河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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